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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花钱解救蟒蛇想到的
近日,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森林公安民警向普洱国家森林公园移交了一条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蟒蛇。据悉,这条蟒蛇是一名热心男子花钱解救后上交森林公安的。森林公安民警也提醒,遇到类似情况,最好的办法是报警,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由此,笔者联想到,那名热心男子有一定的法律常识,知道猎捕、买卖国家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并不惜花钱保护野生动物,这是好的一面。但同时也反映出那名男子法律意识还是不够强烈,不知道怎样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也不知道该怎样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就此事,他完全可以报告当地的森林公安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用法律手段来制止违法行为。他的用心虽然是好的,却也在不知不觉中助长了违法行为。 窃以为,法律意识得靠学习来增强,制止违法行为关键在于身体力行。惟有己身正,方能正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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